问:
马超群的案子怎么判
答:
马超群案涉及双重谋杀,1991年11月9日,马超群屠杀其重组家庭,将继父林启发及继母谢丽华劈头盖脸砍死。
案情概述:
一、马超群为寻求复仇,连夜从云南回到台北市,带着刀具前往继父林启发位于松山的家中。
二、凌晨3时许,马超群砍死熟睡中的继父林启发12刀,并砍伤继母谢丽华后将其活活砍死。林启发和谢丽华砍伤众多,致命部位伤口达28刀。
三、罪行后,马超群逃亡,直到12月28日在彰化被逮捕。警方搜查其寓所,发现当时所穿衣物后,逐步查实确系凶手。
四、1992年7月30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死刑,1994年4月14日维持原判。2000年11月21日,最高法院驳回上诉,死刑定谳。
五、马超群的动机除其已公开表示想复仇外,还有来自继母的刺激。马超群就读高中时,林启发即已改嫁予谢丽华,马超群认为继母未对自己关心。
六、此案被公众广泛关注,舆论普遍批判马超群的暴戾举动。
七、马超群已于2009年12月9日执行死刑。
以上概括马超群案的整起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