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简要分析参与公共选择过程的投票者、政治家(政党)、政府部门(官员)以及特殊利益集团的行为特点。
答:
公共选择理论分析了政府在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主要参与公共选择的主体有:
投票者:
• 目的很单纯,就是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 信息有限,难以完全理解复杂的政策方案。
• 个别投票对选举结果的影响微乎其微,容易产生惰性。
政党和政治家:
• 目标是赢得选举和获取政治资源。
• 可能依靠提高政府支出和补贴来吸引投票者。
• 信息和决策能力也不一定优于普通公民。
政府部门和公务员:
• 追求部门和个人的扩权与预算增长。
• 制定的政策往往更便于执行和管理,却不一定有效益。
• 受制度约束有限,存在私利渲染的可能。
特殊利益集团:
• 通过游说和捐赠来影响政策制定,最大化自己的利益。
• 可以使用有组织的社会力量影响政府决策。
• 也面临集体行动问题,只有少数人参与游说和捐赠。
总的来说,公共选择理论主要强调政府机构和政治家鲜少能有效提高社会效益,公共政策往往倾向于给予利益集团以利益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