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在“关爱学生”条目下,首次提出了( )
答: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trial )中"关爱学生"条目的内容,首次提出了"尊重学生个性"这一要求。
具体内容如下:
"教师应认识学生个性差异,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不因学生性格、能力等个体差异而加以偏袒或歧视。接纳每个学生的存在价值,关爱每一个孩子的成长。"
这一要求反映在以下方面:
1. 当代教育强调个体差异,强调"人本","利他","博爱",关注每个学生的个性发展。
2. 尊重学生个性,正视他们不同的特点和需要,是让每个学生得到良好成长的有效途径。
3. 尊重而不是歧视个性,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信和自尊。学生只有充分信任自己,才能充分发挥潜能。
4. 尊重个性有别于平等待遇。平等意味着提供同等资源,而尊重个性则意味着根据不同提供个性化的教育资源。
总的来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trial)在"关爱学生"条目下首次提出"尊重学生个性",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教育及关怀,强调人本价值观,符合当代教育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