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审委员会由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的代表组成,是否正确?

答:
你提供的信息不足,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审委员会的组成构成并没有明确规定。
一般来说,期货公司监管主要由中国证监会负责。期货公司分类监管是指根据期货公司的规模、业务范围、风险承受能力等,分为不同等级,并实行相应监管。
但是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审委员会的组成构成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包括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的代表。以下几点需要说明:
1)中国证监会是我国期货市场的主要监管部门,很有可能参与组建和参与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审委员会。
2)期货交易所和中国期货业协会主要代表期货公司和经纪人的利益,并不直接参与期货公司分类监管。
3)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审委员会的组成构成,可以是独立的第三方评审机构,也可以是由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专业评估机构。
4)有些时候,为了保持评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信力,中国证监会可能不直接参与评审委员会,而指定第三方评审机构。
所以,总的来说,你提供的信息不足,并不能确定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审委员会的确由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的代表组成。
如有其他详细信息,还请提供,我会根据具体情况为你进一步答疑。希望以上回答已经给予你参考,如还有疑问欢迎继续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