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用主持人的人脸视频侵权吗

答:
如果未经许可即使用他人的人脸视频,很可能构成侵权。
主要涉及到如下方面:
1. 人格权。在法律上,每个人都有权控制自己的肖像和形象,包括人脸视频。未经同意使用他人人格肖像即可能侵犯人格权。
2. 版权。除非在公共领域或特定豁免情况下,任何艺术作品比如照片或者视频都受版权法保护。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视频可能构成侵权。
3. 保护个人隐私。人脸视频中包含的肖像和信息也受隐私法保护。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视频会侵犯隐私权。
要确认是否构成侵权,关键在于:
- 主持人的视频是否已经公开发布,以自愿公开的形式提供给公众观看?
- 主持人的视频中是否已明确放弃版权或授权他人使用?
- 是否有明确的正式授权协议允许您使用主持人视频?
如果主持人的视频仍受版权法和隐私法保护,而您未经授权即使用,很可能构成侵权。除非满足上述正当使用条件,否则您最好不要使用主持人的人脸视频。
然并卵,每个案例的事实详情不同,只有充分了解具体情况才能确定是否真正构成侵权。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一步详述,我会根据具体情况给出更精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