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离婚女方不想要孩子如何判决
答:
离婚女方不想要孩子,法院会考虑以下几点:
1. 孩子的最佳利益优先:法院将重点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虽然母亲不想要孩子,但孩子依然需要父母双方给予养育和教育。
2. 母亲缴付养育费:法院往往会判决母亲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按时缴纳相应的养育费给孩子。缴付养育费是母亲法定义务。
3. 给予接触权:法院也可能判决母亲有接触孩子的权利,如每季度至少见面一次。这对孩子好成长,有助于孩子了解双方家庭。
4. 判给父亲抚养权:法院很大概率会判给父亲持有孩子的监护权利,即让父亲主要负责抚养孩子。孩子的日常生活和教育主要由父亲来承担。
5. 母亲有监护权的可能性小:除非能充分证明父亲不适合照顾孩子,否则法院不太可能判给母亲孩子的监护权。
6. 在法律和社会习惯压力下,法院往往倾向于维护传统的母权原则:即使母亲不愿意要孩子,依然会倾向于给予母亲一些权利。
综上,如果离婚女方不想要孩子,法院仍有可能判给她一定的接触权和母亲义务,同时主要还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先,判给父亲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