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二次退侦公安压着不处理
答:
二次退侦一般情况如下:
1. 二次退侦是指侦查机关初审后认为案情不足侦查立案,不予立案,将案件退回指导部门。
2. 二次退侦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初审侦查人员认为证据不足、线索不明、事实不清等。
3. 二次退侦后,受理机关应当对案件进行复核,调查取证,查明事实清楚。
4. 若二次复核后,认为案件可立案,应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5. 但公安机关有权依据工作负担和案件重要性,决定是否立即立案侦查,或将案件排入后续侦查计划。
6. 若公安机关长期不立案侦查,存在暂缓办案的可能,属于职权渎职行为。
7. 这种情况下,应当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监察部门或报案人向公安机关反映,要求立即立案侦查。
8. 如公安机关仍拖延不处理,还可以通过举报媒体公开其工作失职状况,争取社会舆论监督。
9. 极端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职务渎职,要求法院依法传唤并强制公安立案侦查。
10. 通过上述争取权益的方式,有可能促使公安机关正视案情,结束拖延,加快立案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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