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的处理

答:
税务行政复议决定分为两种情况需要处理:
一、支持复议意见的决定
如果复议决定支持纳税人的复议意见,即变更或撤销原决定,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1. 将变更后的税款数额告知纳税人。
2.按有关规定,办理纳税人的税款减少或退还手续。
3.告知纳税人检讨和变更相关规章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二、不支持复议意见的决定
如果复议决定不支持纳税人的复议意见,维持原决定,纳税人可以:
1.接受复议决定。在规定期限内按原决定履行相关义务。
2.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税务机关复核后,可以确认复议决定或者变更复议决定。
3.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 depending 可能∶
-确认复议决定,维持税额不变;
-变更复议决定,减少税款数额;
-撤销复议决定,要求重新复议。
以上是税务行政复议决定支持和不支持的常见处理方式。纳税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方法,以维护自身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给予您参考。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提出,我会尽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