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日喀则公积金提取条件
答:
日喀则市公积金提取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购房调取:可以用公积金余额全部或者一部分直接子女购置日喀则市第一套自住房产。
2. 老年调取:结婚超过20年并且其中一方年满55岁(女方)或年满60岁(男方)的声才可以从个人公积金账户内提取。
3. 教育调取:利用公积金为子女支付高等院校学费。
4. 生育调取:女职工在参加公积金提取后的三年内生育一个子女或以上可以申请一次性额外提取公积金。
5. 疾病调取:职工因患了特定重大疾病或身体残疾需要额外支出可以申请从公积金中提取。
6. 失业调取:参加公积金5年以上的职工遭受企业破产、解散或者失业,也可以从公积金中申请一次性提取。
7. 离退休调取:离退休职工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每月领取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8.身故调取:职工身故后,其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由其继任者调取。
以上是日喀则市公积金提取的主要情况,具体条件需要根据日喀则市公积金管理中的相关政策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