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在京各部院之折,必令堂官亲递。如系自奏之折,贝勒以下,皆令亲递;惟亲王、郡王,准遣官代递。

答:
这条是清朝乾隆年间制定的规定,意思是:
各部院(如各部、各院)上奏的奏折,必令堂官亲自送达皇帝面前。
其中:
1. 如是部院自行上奏的折,贝勒(贝子的爵位)及以下官员,都必须亲自递交折件。
2. 只有亲王、郡王这等高级官员,可以派员代为递交。
这表明:
1. 当时上奏奏折是直接递到皇帝面前,非常正式。
2. 各级官员按照身份,都有不同的递交规则。
3. 鼓励部院下级官员亲自上奏,一是维护正式性,二是增进历史留存价值。
4. 高级官员例外,考虑到其身份及繁忙,允许派人代递。
这个规定寓意:
1. 维护正式性。直接亲自递送奏折,加强奏事正式性、诚意。
2. 加强管治效能。亲自递交可强化沟通效率和部门负责感。
3. 恪守御前规矩。臣下要遵守御前上书的礼数要求。
4. 尊重身份等级。分级处理官员递送奏折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