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答: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人民当家作主。必须从利益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落实宪法所赋予的人民性质和权利,建立法律保障机制,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以适时、便利地行使。
二是依法治国。必须树立法治思想,增强法制精神,实行依法治国绝对状态,政府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维护法定程序正义。
三是政府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授权行使职权,严格限制在法定职权和程序范围内办事。实行核查制约,防止权力滥用。
四是以德治国。必须坚持人民性道德建设为主线,以政府自身谨守法纪、廉洁自律的优良政风带动社会正气,推动社会正义感、法制意识、法治道德。
五是人尽其才。必须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育专业化的法治人才队伍。
以上几个方面,统称构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原则,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遵循。
以上仅谈及部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的原则,有助于您理解相关方面。如有需求,欢迎提供进一步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