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如何推翻笔录

答:
推翻笔录,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出现在以下情况:
1. 证人证言。如证人作证时内容与笔录重叠度低,主张笔录错误,要求修改。原因可能是当时诉讼助理笔录失实、错误,或者证人本身故意修改。
2. 当事人否认。被采访或调查的当事人主张笔录失实、内容存在遗漏,要求更正。通常是由于笔录人员主观色彩影响,或者采访时当事人记忆模糊。
3. 新发现的客观证据。如案件复查时,出现新证据说明之前的笔录存在错误,需要基于新的证据进行修改。
4. 当事人主观记忆变化。当事人随着时间的推移,对事件细节的记忆出现变化,从而主张之前的笔录存在错误。
推翻笔录需要提供足够的事实依据与证据:
1. 提供完整的反对理由,说明笔录存在何处失实与错误。
2. 提供比对原始资料,表明笔录与事实不符。
3. 提交新证据,解释事件真实情况。
4. 联络并证明笔录人员、证人存在记忆偏差或故意抑扬顿挫。
经客观事实充分证明笔录存在失实、误解、遗漏等问题后,方可进行修改、更正甚至重新制作新笔录。
推翻笔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上述只是涉及到最常见的情形。如果需要,我可以就此话题提供更多相关细节和实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