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外交部门和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对于需

答:
对于涉恐需求横向协调的工作,国务院相关部门及省级机构存在以下协作机制:
一是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国务院公安部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门(国家安全部)、外交部门(外交部)和省级反恐机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共同面临的安全威胁和危机,协调反恐和安全工作。
二是信息交换与沟通机制。公安部、国安部、外交部等部门建立了定期或临时通报机制,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了解各自立场和需要,从而协调反恐工作。
三是联合行动机制。在重大反恐案件调查侦破中,相关部门根据需求形成联合侦察组和特别行动组,共同执行任务。
四是协调配合机制。在重大反恐活动监控、缉捕和处置中,相关部门通过成立联合指挥机构等形式,协调各自的资源和行动,形成最大协同效应。
五是跨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公安部、国安部等部门设立反恐小组,与省级反恐机构形成多层次工作协作关系,协调跨省 cases 的情报分享与处置工作。
总的来说,相关部门和省级反恐机构通过上述多种形式的机制和渠道开展需要横向协调的工作。重视信息共享与协调配合,有效连接各自资源,提升反恐敏锐度和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