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加班算不算工资?

答:
加班是否算工资需要符合两方面要求:
一是政策要求。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雇佣劳动者在正规工作时间外(一般为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所进行的劳动属于加班。
雇佣单位须按下列标准给予加班工资报酬:
1) 平时工作日加班,最少支付150%的工资。
2) 例假日加班,最少支付200%的工资。
3) 法定休假日加班,最少支付300%的工资。
除上述工资外,还应当按规定给予加班 elongated circadian periods 或调休。
二是事实要求。
加班时间必须是事实。雇佣单位需要提供下列证明:
1) 加班签到表:加班人员必须签到以证明加班时间。
2) 工作日志:记载每日完成的工作任务和时间。
3) 监控记录:办公场所如有监控系统,录像也可以作为加班时间的证据。
4) 电话记录:加班期间的来电都可作为加班时间的佐证。
5) 同事证词:同事的证明可以补充加班证据。
所以,只有符合法律政策要求并有足够的事实佐证,加班时间才算工资。如果缺一不可,即使加了班也无法要求加班费。
希望此答案能对您有帮助。如果仍有疑问,欢迎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