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人民法院对不合法的行政行为可以( )。
答:
您的问法过于抽象,无法确定具体情况下人民法院应采取何种态度。
一般来说,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审理行政行为诉讼,如果认定行政行为不合法,可以:
1. 撤销不合法行政行为。如撤销不合法的行政处罚决定。
2. 宣告不合法行政行为无效。如宣告不合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无效。
3. 禁止继续执行不合法行政行为。如禁止继续执行不合法的行政处罚。
4. 责令作出行政行为。如责令立即出具合法的行政证书。
5. 赔偿被不合法行政行为损害的民事权益。如判令行政主体赔偿罚没的财产等。
但具体情形复杂,人民法院会根据宪法、法律和事实,充分调查和审理后作出相应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