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暴力犯罪案件审理程序:该如何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答:
暴力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很重要一点是要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移送监督。报案后,公安机关需要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不能推诿或故意拖延。
二是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立案后,公安机关需要迅速彻查案情,侦查证据,以确保判断准确。
三是告知权利。公安和检察机关应当向嫌疑人告知其应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委托律师权利。
四是律师辩护。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公安、检察不得阻挠。律师也有足够的时间查阅相关案卷。
五是异议申请。当事人可对公安侦查程序和检察起诉决定提出异议,如果持续不同意,可向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申请。
六是记者采访。记者监督是维护正义的渠道,法庭应当给予中立公正的新闻报道机会。
七是公开宣判。人民法院审理结束后,应当公开宣判并提供判决书,确保案件公开透明。
八是申诉上诉。当事人可以对一审和二审结果不服,依法申请再审或提起上诉。
以上都是保证当事人权益的有效措施。当然,暴力犯罪案件的调查处理,也需要确保社会公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