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安置房再次被拆怎么补偿

答:
安置房再次被拆,个人可以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补偿。主要的补偿方式有:
1. 现金补偿。可以要求补偿安置房的市场价值,约为重建一套同等质量和条件的安置房的成本费用。需要找相关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安置房进行评估定值。
2. 提供新的安置房。要求相关部门免费提供一套新的安置房作为补偿。新房的位置、质量、面积至少不得低于原有房屋。如果条件有所下降,还应提供适当的现金补偿。
3. 临时安置费用。在获得新安置房或者现金补偿之前,个人需要一定的临时居住场所,相关部门应承担临时安置的全部费用,包括租金、搬迁费用等。
4. 生活费用补助。要求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生活费用补助,以维持正常生活。生活费用应根据当地的消费水平和物价进行补偿。
5. 权益保障。新安置房或现金补偿应能够使个人的权益不受损失,生活质量不降低。如果工作、子女教育等会受到影响,也应提供相应的补 remedy措施。
6. 精神损害费。安置房再被拆迁会给个人精神上带来一定损害,可以要求提供适当的精神损害费用作为补偿。
需要提出的补偿要求应根据个人的实际损失进行。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补偿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实损失金额。如果对补偿不满意,还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