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人民法院在受理刘某强奸案后,决定不公开审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D.不应当公开宣告判决

答:
人民法院在受理刘某强奸案后,决定不公开审理。这种情况下,“不应当公开宣告判决”的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外,一般应当对外公开进行。”由此可见,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对外公开审理案件及宣布判决,但如果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和宣告判决。
刘某强奸案属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公开审理会对当事人的隐私造成侵害。因此,依法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对该案件不公开审理,也就不应当对外公开宣布判决。不公开宣布判决,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隐私,避免其受到更大伤害。
同时,不公开宣告判决也符合宪法保护公民人身权利的精神。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因此,从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权利的角度,对刘某强奸案不应当公开宣告判决的说法是正确的。
综上,“不应当公开宣告判决”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可取的。它既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也体现了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原则,因而是正确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