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拐骗罪与拐卖儿童罪是不是一种罪名?
答:
拐骗罪和拐卖儿童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但都属于人口拐卖类犯罪:
1. 拐骗罪:指以欺骗手段劫持或引诱未成年人离开家庭,属于对人身自由的侵害。通常被告人没有把被害人售卖或输送给他人的故意。拐骗罪的对象是未成年人,目的是为了剥夺被害人的人身自由。
2. 拐卖儿童罪:指以出卖为目的,通过暴力、胁迫或者欺骗等手段拐骗不满14周岁的儿童,将其转让给他人,属于严重侵犯儿童权利的犯罪行为。拐卖儿童罪的对象专指不满14周岁的儿童,目的是为了将儿童出卖牟利。
所以,拐骗罪和拐卖儿童罪有以下区别:
1) 拐骗罪的对象是未成年人,拐卖儿童罪的对象专指不满14周岁的儿童。
2) 拐骗罪的目的在于剥夺人身自由,拐卖儿童罪的目的在于通过出卖儿童牟利。
3) 拐卖儿童罪相对拐骗罪而言更加恶劣,属于严重的人口拐卖犯罪,其法定刑也较重。
所以,拐骗罪与拐卖儿童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不是一种罪名。但由于两罪行为手段和对象都涉及对未成年人的侵害,所以经常会混淆。法律对这两种犯罪都有明确的定罪和量刑规定。希望通过上述解释可以进一步理解拐骗罪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