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未成年迁移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答:
未成年人迁移户口,需要提供以下手续和证件:
1. 未成年人出生证明:由未成年人户口或者经乡镇(街道)户政部门查证出生证明,能够证明迁入地区接纳户籍登记的合法性。
2. 父母同意信:由未成年人家长或者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同意迁移未成年人户籍的手written同意信。
3. 父母身份证明:包括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用于核对同意信和确认迁移接纳人身份。
4. 其他必要证明:如果父母未同时迁移,需要提供父母无法随迁的证明;如果迁移接纳人不是父母,需要提供法定监护人资格证明等。
5. 迁入接纳申请表:由迁入地区户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迁入接纳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由迁入接纳人和实际监护人签字。
6. 迁出证明:提供由原户籍地户政部门出具的迁出证明,证明在原户籍地已经办理迁出手续。
7. 其他:部分地区会要求提供校方开具的在读证明,显示在迁入地区学习的学校和所在年级等信息。
所以,未成年人迁移户口主要需要提供与身份、家庭关系和迁移接纳相关的各种证明和申请表,其中以出生证明、父母同意信和迁入接纳申请表为必要文件,其他文件视具体情况提供。这些文件能够证明迁移接纳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为完成户口迁移手续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