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劳动关系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答:
劳动关系成立的要件主要有: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达成的协议具有雇佣劳动的性质,用人单位有权指挥、命令劳动者,劳动者 obliged 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
2. 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投入一定的精力、时间从事生产性活动,创造劳动报酬以外的价值。
3.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定期、连续地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量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等。
4. 劳动过程中产生从属关系。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其劳动时间、工作内容等要遵从用人单位的规定。
5. 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资格。劳动者具有法定劳动年龄和身体条件,用人单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资格。
6. 达成一定的形式。劳动关系的建立应当达到相应的形式,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口头协议或习惯等。
以上几点要件同时满足时,劳动关系才算成立。如果某一要素缺失,则难以确认双方是否存在标准的劳动关系。标准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才能享有劳动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