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满3年被公司辞退怎么补偿

答:
满3年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如下:
1. 提前30日通知,或付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要辞退员工,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如果未达到30日,则应当按照员工的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2. 连续工作满12年的,增加经济补偿标准。如果员工连续工作满12年,经济补偿标准应当增加至2个月工资。每新增工作3年,可以增加1个月工资,最高不超过6个月工资。
3. 一定期限内的工龄,按相应比例发放经济补偿。如果员工工作时间不满3年,但已满1年,经济补偿应当按工作年限比例发放。如工作1年不足2年的,发放0.5个月工资;2年不足3年的,发放1个月工资。
4. 年金和其他社会保险补贴。公司还应当按照员工工作年限,足额支付其个人账户的年金和其他社会保险费等。
5. 未消化的年休假应当按平均工资报酬。如果员工有未消化的带薪年休假,公司应当按员工的平均工资标准报酬。
6. 特殊工种可增加补偿。对于特殊工种员工,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可能较高,公司应当执行相关规定。
7. 离职证明和档案等。公司应提供离职证明、档案等,为员工寻找下家或再就业创造必要条件。
综上,公司辞退满3年员工时,应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按员工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等费用,并提供离职证明和档案,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