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应交税费怎么结转到本年利润

答:
应交税费是企业在当前会计期间产生的应纳税额,但实际上尚未缴纳的税费。这部分税费应当结转到下期,作为下一会计期间的税金支出。应交税费结转到本年利润的具体方法如下:
1. 应交税费的产生。企业在本会计期间(如本年)因盈利而产生的各项应纳税额,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附加税等,这些构成本期的应交税费。
2. 期末应交税费的计提。在会计期末(如每年12月31日),企业要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各项应纳税额。但这些税费在期末尚未实际缴纳,所以应当作为一项负债—应交税费负债进行计提,同时冲减本期利润。
3. 利润和应交税费的关系。企业利润是在税前利润的基础上计算得出,税前利润包含了各项税费,所以应交税费的计提会直接减少本期利润,建立起利润和应交税费之间的对应关系。
4. 应交税费的结转。在下一会计期初(如下一年1月1日),上一期末已计提的应交税费应当结转。将其从应交税费负债户中转出,同时在利润表中作为下一会计期间的所得税费用进行确认,冲减下一期利润。
5. 实际缴纳税费的记录。在实际缴纳各项税费时,应交税费负债予以清算。在现金流量表中,将实际支付的税金总额作为税金支出项进行记录。
所以,应交税费能够顺利结转至本年利润,关键是要及时准确地计提应交税费负债,并在下一会计期间将其转入税金费用,建立起会计期间之间的对应关系,真实反映企业的税负情况,为财务报表的编制和企业的财税管理提供依据。这需要会计人员对税法有扎实的理解和熟练的操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