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判断对错
答:
这个判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作为执法机关,交通警察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这点判断是正确的。
2. 但是,违法行为的处罚权并不完全属于发现违法行为的交通警察个人或所在警务区。根据我国的行政执法体制,行政处罚需要由管辖的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交通警察是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需要将违法案件移送至管辖机关由其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3. 违法行为应由其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这个判断是准确的。因为我国的行政执法权限采用地域管辖原则,即哪里发生违法行为,哪个地方的行政机关就有权管辖。如果违法行为在A市发生,即使是其他市的交警发现,也应向A市的交通管理部门移送。
4. 但是,地域管辖原则也有例外,如违法行为与多个地方有关时,上级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某地方机关管辖等。所以,判断的表述可以更加严谨全面,比如可以表示为:违法行为一般由其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但是也有例外情况,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
所以,总的来说,这个判断是正确认,但可以在表述和理由上做得更加全面严谨。需要综合考虑我国行政执法体制、管辖权限划分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