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劳动教养的对象不包括()。A.未成年人一般违法人员 B.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未成年人
答:
劳动教养的对象是未成年人一般违法人员,但是不包括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未成年人。这是因为:
1. 劳动教养制度的目标是改造未成年违法人员,对其行为和思想实施矫治,使其养成劳动习惯,学会自我约束,重新适应社会生活。所以,对象只限于一定程度的违法行为,而不包括犯罪情节极其轻微的行为。
2. 如果扩大劳动教养的范围,将连轻微违法行为也进行强制劳动改造,这与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相违背。过于严厉的处罚性质与行为本身的轻微性不符,难以达到教育的目的,反而会适得其反。
3. 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特别是轻微行为,更倾向于探索行为和对社会规则认知不足所致。此时更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进行教育引导,而非通过劳动教养等强制措施进行惩戒。这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止产生反社会心态。
4. 如果将轻微违法行为也纳入劳动教养,劳动教养的对象范围将过于宽泛,使其失去针对性,无法对不同类型和程度的违法行为采取有针对性的矫治措施,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所以,总之,劳动教养的对象应限定在一定程度的未成年违法人员,而不应扩展至犯罪情节极其轻微的人员,这有利于劳动教养制度的落实与实效。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未成年人更需要其他教育方式的引导,而非劳动教养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