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武汉医保癌症报销规定
答:
武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癌症患者,其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部分费用。报销规定如下:
1.报销范围:包括癌症确诊费、治疗费、护理费、化疗费、放疗费、手术费等,但不包括某些高档医疗费用如进口药品费等。
2.报销比例:癌症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最高可达70%,其中住院费用可以报销60%,特殊检查治疗手术等可以报销70%。化疗和放疗报销比例为60-70%。具体报销比例根据患者住院天数和治疗情况确定。
3.报销限额:癌症医疗费用报销年度限额为20万元,其中住院限额为15万元,特殊检查治疗手术限额为5万元。过高费用超出限额部分,患者需自行承担。
4.报销手续:患者住院治疗出院后,一般15-30个工作日内携带医疗费发票和门、急诊病历等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经审核合格后,社保经办机构会将报销费用通过银行转入患者的个人账户。
5.遗甘子女继续报销:如果参保人在治疗过程中不幸去世,未达到年度报销限额的部分,其遗属子女可以继续享有报销待遇,直到当年度限额为止。
以上是武汉参保职工患癌症主要的医疗保险报销规定,了解这些可以让患者少花些自费,减轻一定的经济压力,希望对患者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