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金额超过多少算聚众赌博
答:
聚众赌博的定义是指3人(含)以上在同一场合进行赌博活动,其中赌资总额达到一定数额,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303条规定,聚众赌博的标准如下:
1. 参与人数在3人以上。只有2人的赌博行为不属于聚众赌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2. 现金赌资超过人民币5万元或者贵重财物(如房地产、车辆、艺术品等)价值超过人民币10万元。如果赌资总额未达到上述标准,则不构成聚众赌博罪。
3. 有组织、有系统、连续进行,或者吸收不特定人员参与。偶然性的小规模赌博不属于聚众赌博。
4. 以营利为目的,营造赌博场合,吸收赌博者参与。个人之间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赌博行为不属于聚众赌博。
5. 使用赌具或者以其他方法编排赌局,例如开设赌场或者通过网络在线开启赌局。
综上,当参与人数≥3人,现金赌资≥5万元或贵重财物 ≥10万元,有组织、连续进行、吸收不特定人员参与、以营利为目的并使用赌具编排赌局时,即构成聚众赌博罪。金额在上述标准以下的赌博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不构成聚众赌博罪,不会面临刑事处罚。
聚众赌博是重大犯罪行为,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法对犯罪行为人予以刑事拘留、逮捕,并对其他参与人做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