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总支委下属分支部书记如何产生

答:
总支委下属的各个分支部书记的产生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 选举产生。该方式最为常见,通常分支部书记的选举会在总支委的带领下进行。选举可以采取差额选举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投票选出得票较多和得票率较高的候选人作为分支部书记。
2. 直接任命。在某些情况下,总支委也会直接决定任命某位党员担任分支部书记一职。任命的对象通常是该党组织内比较资深和工作出色的党员。直接任命需要得到上级党组织的批准。
3. 公开推荐,再选举确定。先由党员在分支部内推荐出若干名候选人,然后在分支部全体党员中选举最终人选。这种方式可充分考虑党员的意见和看法。
4. 先试聘,后正式产生。为了避免选举出的分支部书记不能胜任工作,总支委会先试聘几位有潜质的党员担任分支部书记,观察他们的工作表现和效果,然后在下一次换届选举中推荐表现优秀者参选,并最终选举产生。
5. 交叉聘任。即从其他分支部或委员会中选拔有工作经验和才干的党员,直接任命其担任本分支部书记。这可以避免生人上任,提高工作效率。但也可能产生局限性,降低分支部自主权。
所以,总支委下属分支部书记的产生方式主要有选举、直接任命、公开推荐和选举、试聘后产生和交叉聘任等方式。选举是最为常用和最为正规的方式。其他方式在特定情况下也会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