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法律如何规定

答: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法律有以下规定:
1. 离婚后,双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都有探视权。无论孩子由哪一方抚养,另一方都有权定期会见和探视孩子。这是为了保证孩子与双方父母的联系。
2. 探视方案必须面向孩子的最大利益制定。要考虑孩子的年龄、身体状况、情感依恋情况等,不能过于频繁也不能过于疏远。一般每周1-2次,每次3-5小时为宜。
3. 探视地点原则上应在抚养方家中或其他适合探视的场所。要避免频繁变更探视地点,以免对孩子产生影响。
4. 探视权不是绝对的,法院可以根据情况限制探视。如果探视可能危害孩子身心健康,或者探视方有家庭暴力等惯犯行为,法院可以限制探视频率和方式,直至停止探视。
5. 探视一方有看望孩子的权利,也有孩子教养的义务。探视期间要积极与孩子互动,关心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情况,给予必要的疏导和教育。
6. 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孩子生病住院,无论普通探视日与否,抚养方应及时通知探视方,使其有机会探视孩子。
这些法律规定旨在维护离婚后孩子与双方父母的感情联络,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探视方案,可以申请法院介入判定。希望这些信息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