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下列关于税务行政诉讼的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有( )。

答:
下列关于税务行政诉讼的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有:
A)税务行政案件二审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这说法正确。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的二审管辖法院是高级人民法院。
B)再审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这说法也正确。税务行政再审案件的管辖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
C)二审税务案件的审理不设举证期间。这说法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二审案件的审理也设有举证期间,双方可以提出新的证据材料。
D)再审请求书应当向二审法院提交。这说法错误。再审请求书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而不是二审法院。
E)再审程序适用简易程序。这说法也错误。再审程序采用的是普通程序,而非简易程序。再审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案情复杂,采用简易程序不宜。
F)二审裁判后,当事人不得再提出再审请求。这说法正确。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争议提出再审请求。
综上,关于税务行政诉讼二审和再审的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有A、B和F。其余选项的说法均不正确。二审采用普通程序,设有举证期间;再审由最高法院管辖,也采用普通程序;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不得再提出再审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