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对于从犯我国法律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
我国的量刑标准是由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罪行性质。根据罪行的性质严重程度确定量刑轻重。性质恶劣的罪行,量刑较重;性质较轻的罪行,量刑较轻。
2.犯罪手段。使用的犯罪手段越残忍、危险,量刑越重;手段较为温和的,量刑较轻。
3.犯罪结果。结果损害越大,量刑越重;结果损害较小的,量刑较轻。
4.主观恶性。主观恶性越大,如故意犯罪,量刑越重;主观恶性较小的,如过失犯罪,量刑较轻。
5.犯罪动机。动机恶劣的,如出于私利目的,量刑较重;动机较正当的,量刑较轻。
6.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越大,量刑越重;经济损失较小的,量刑较轻。
7.被害人情况。被害人较弱势的,如老年人、儿童,量刑较重;被害人自身也有过错的,量刑较轻。
8.犯罪前科。无前科或少前科的,量刑较轻;有多条前科的重判过犯,量刑较重。
9.承认态度。主动认罪态度好,量刑较轻;不认罪或抗拒认罪的,量刑较重。
10.案件具体情况。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犯罪过程、作案方式等综合判断量刑轻重。
所以,我国的量刑是根据上述标准综合判断案件的各个方面因素的轻重来决定的,对于从重从轻的量刑还需要在个案中具体分析。量刑的公平性、适当性也需要在量刑决定中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