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E书园等网站上传那么多书是否构成侵权?如果这还不算侵权什么样的才能算侵权?

答:
E书园等网站大量上传网络小说,这些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需要具体分析:
1. 如果上传的小说是作者授权发布的,或者小说的版权已过期,那么E书园的行为就不构成侵权。根据中国著作权法,小说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70年。
2. 如果上传的小说是未经作者授权的,而作者又没有在网站上明示放弃权利,那么E书园的行为就构成侵权。根据著作权法,未经著作权人允许,任何人不得侵害其署名权、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3. 如果上传的小说标明“仅作私人阅读使用”,那么仍然构成侵权。私人使用并不包括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阅读。
4. 如果网站收取阅读费用或通过广告获得经济利益,那么更加构成侵权,因为这些行为侵害了作者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5. 构成侵权的行为,作者可以向侵权方发出警告,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致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侵权方不配合,作者可以将案件诉诸法律,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法律制裁。
所以,总的来说,未经作者授权大量上传网络小说并可能获利的,基本都构成侵权。作者有权采取警告、赔偿及诉讼等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希望能详尽解释清楚,如还有疑问,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