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不构成轻微伤如何处罚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妨害公共安全罪的规定,不构成轻微伤的行为处罚如下:
1. 不构成轻微伤的行为,且情节较轻的,可以根据刑法第22条第4款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不予刑事处罚。这属于刑法规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况。
2. 对于妨害公共安全罪,构成犯罪但不构成轻微伤,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应当适用刑法第4条关于较轻或比较轻微的规定,减轻处罚,一般不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只会被处以拘留、罚款、缓刑等较轻的处罚。
3. 不构成轻微伤的妨害公共安全行为,最严重的刑罚为拘役三年以下、罚款或拘留。一般来说,首次犯罪且情节较轻的,会被处以罚款3万元以下、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情节稍重的会处拘留15日至45日不等或拘役3个月以下的处罚。
4. 对于未遂犯的妨害公共安全罪,即尚未形成危害结果或者危害后果未达到轻微伤的,也可以根据其情节轻重适当减轻处罚,处拘留或者拘役一年以下,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款。
5. 情节较轻且具有heb诚悔态度的,可以考虑适用缓刑,不执行有期徒刑或拘役,但一般会采取2-3年的考察期加上必要的限制措施。
以上是对不构成轻微伤妨害公共安全行为处罚的一般规定,但具体每个案件的量刑还需要综合考虑具体犯罪情节等因素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