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下列主体中,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其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的有( )
答: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期货公司不得接受下列主体为其进行期货交易的委托:
1. 未成年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不满18周岁的人。期货交易属于高风险的投资行为,未成年人缺乏投资判断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容易受到损失,所以未成年人不得进行期货交易。
2.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两类人缺乏独立的民事 juristic能力,不能独立作出有效的法律行为和承担法律责任,不适合参与期货交易。
3. 被中国证监会禁止参与期货市场活动的人。这类人由于从事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处罚,禁止其参与期货市场活动一定期限,期货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服务。
4. 被列入不良记录人员名单的自然人和法人。这类人存在失信记录,期货公司为防范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不得接受其委托进行期货交易。
5. 其他依法不得参与期货交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如破产清算中的公司,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所以不得参与期货交易。
所以,根据上述规定,期货公司不得接受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中国证监会禁止参与期货市场活动的人、被列入不良记录的人以及其他依法不得参与期货交易的主体为其进行期货交易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