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请问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于哪一年?
答: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于1954年。
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正式确立了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包括:
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的立法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他们在人大会议上行使立法权和监督权。
2. 中央和地方两个级别: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各省市县也有自己的人大。这种中心与地方相结合的制度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
3. 选举制度:人大代表通过选举产生,这是人大制度的民主基础。选举可以保证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
4. 有权但不全权:人大只在会议期间行使权力,会议闭会期间权力由常委会行使。这体现了民主与效率相结合。
5. 组织制度:人大都有常委会作为常设机关,分工负责人大各项工作,协助人大行使职权,这也适当分散了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标志着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法制和人民民主的新阶段,是新中国政治体制的重要改革和建立。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有利于保障和发展人民民主。
所以,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确立于1954年。它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