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根据我国《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是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A.监察委员会

答:
根据《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监察委员会不是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第十七条规定:
证券交易所应当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1. 制定和修改交易所章程;
2. 决定交易所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 审议批准交易所的重大制度规则;
4. 选举总经理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5. 审议批准交易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 审议交易所重要人事任免;
7. 其他重要事项。
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 对交易所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2. 对理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对交易所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 对会员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处理建议;
5. 对交易所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和其它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监督。
所以,根据《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而不是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对证券交易所的经营管理和相关人员行为进行监督,属于内部监督机构,而不是最高权力机构。
总之,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证券交易所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而不是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是内部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交易所的经营管理和人员行为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