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两税法的积极作用
答:
两税法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简化税制,减轻企业税务负担。两税法取消了营业税等多种间接税,简化税制,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有利于激发企业活力和经济增长。
2. 扩大税基,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两税法实施增值税,扩大征税范围至更多行业和产品,有效增加政府税收,为各项公共政策和项目提供财力支持。
3. 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升级。通过差别税率,引导消费者和生产者向经济和社会更高效、更环保的产品和行业转移,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4. 简化稽征,提高税收效率。两税法实施统一的增值税,简化税制和稽征流程,降低纳税人税收负担和稽征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5. 利于跨境贸易,推进经济一体化。实施增值税可以很好配合跨境贸易征税政策,通过进口环节征税及出口免税等措施促进国内外市场整合,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6. 防止重复征税,实现税收中立。采用增值税后,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只在增值部分实施征税,避免重复征税,实现税收的中性,不扭曲商品价格信号和市场信号。
总之,两税法的实施对完善税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政府治理现代化产生重要作用。它简化税制,扩大税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税收效率,有利于经济整合和市场统一,实现税收中立。这些都有利于经济稳定增长和社会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