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政府采购供应商放弃收款合法么
答:
政府采购供应商放弃收款的行为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1. 如果是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放弃部分收款甚至全部收款,那么供应商放弃收款是合法的。政府采购合同是供应商和政府当事人签订的民事合同,按照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各方可以约定各种合法的权利义务。如果合同中明确同意供应商可以放弃收款,那么这属于合同各方的自由意志。
2. 如果采购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放弃收款,那么供应商放弃收款的合法性需要继续判断。如果是供应商自愿放弃部分收款以褒奖政府采购工作人员或促进与政府的合作关系,这可能涉嫌行贿犯罪。但是如果供应商放弃收款是为了化解纠纷,避免采购失败或者打官司,以保全供应商的整体利益,这可能属于供应商的商业决策,不一定违法。但在这种情况下,放弃收款协议最好以书面形式作出,以防止日后产生纠纷。
3. 任何情况下,如果供应商放弃收款造成严重损失,涉嫌供应商高管的渎职行为,这都是不合法的。高管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作出决策。
所以,总体来说,供应商放弃收款的合法性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关键在于放弃收款的目的和采购合同的具体约定。但任何情况下,如果造成公司严重损失,都应认为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