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电子烟采用复合计征方法计缴消费税
答:
电子烟采用复合计征方法计缴消费税:
1. 电子烟被归类为消费税征税范围内的消费品,需要缴纳消费税。根据消费税法规定,电子烟可以采用价内税收方法和复合计税方法缴纳消费税。
2. 价内税收方法:将消费税计算在产品销售价格中,一并向消费者收取。此方法对于消费者 transparent,但对生产企业不透明,税负计算复杂。
3. 复合计税方法:将消费税分为产品生产环节的进口税和销售环节的增值税两部分。其中,进口税按照电子烟的全部进口成本的一定税率征收;增值税按照电子烟的销售额的一定税率征收。
4. 电子烟企业一般选择复合计税方法:进口电子烟原料和关键部件,需要缴纳进口税,税率按原料和部件类别分别为 10%-15%;电子烟出厂后在销售环节,再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的一定比例(目前为36%)缴纳增值税。
5. 复合计税方法的优点:税负对生产企业和消费者更为透明。生产企业可以在销售价格中体现税负,也就意味着税负最后由消费者承担,减小企业负担。同时各环节税负也更清晰,有利于税收管理。
6.总体来说,电子烟采用复合计税方法,可以使税收管理更规范,也可以适当降低企业负担,最终达到鼓励电子烟行业长期发展的政策目的。但也会使电子烟产品价格较高,影响部分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