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合同的甲方是不存在的组织或机构,合同还有法律效应吗?

答:
合同的效力首先取决于合同双方的真实存在。如果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该合同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该合同仍有可能产生部分法律效力。这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不存在的一方是否具有法律主体资格。如果不存在的一方本应具有法律主体资格,合同可能部分有效。例如,合同订立时一方当事人尚在注册过程中,合同签订后该当事人成功注册,则该合同有可能被认定为部分有效。
2. 另一方当事人的善意。如果存在的一方当事人不知道另一方当事人的不存在,并且该当事人的失职行为不构成故意或重大过失,法律可能会保护善意的一方,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有效。
3. 是否属于处分行为。如果合同构成一方的财产或权利的处分,该处分行为有可能对善意的第三人产生效力。这是为了保证交易安全稳定性和保护善意取得权利的第三人。
4. 不存在的一方是否事后确认或履行了合同。如果不存在的一方事后进行了确认或部分履行,则视为默认了合同,该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5. 法律对该类型合同和情况的默认规则。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可能对某些类型的合同设定默认的有效性,除非另一方能证明其善意且对方非存在所致。
综上,当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时,合同的法律效力还是存有疑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来说,如果不存在的一方不具法律主体资格,其他方也不属善意,该合同很可能无效。但在其他某些情况下,合同也可能部分或全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