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法院在审理二审案件时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院在审理二审案件时,正确的做法应包括:
1. 全面复核一审判决的事实和理由。法院应当重新审查一审的全案卷宗,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复核,检查一审判决定罪事实所依据的证据是否充分,证据是否真实可靠,是否存在证据采信错误或遗漏的情况。对一审判决的理由也要进行复核,看其适用的法律和量刑是否适当。
2. 认真听取被上诉人的意见。在开庭审理前,法院应通知被上诉人,并邀请其出庭陈述意见。被上诉人有权提出与上诉意见相反的意见。法院应充分听取被上诉人的意见,对其中合理的意见予以采纳。
3. 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果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存在证据不足或事实不清的情况,应当在二审中进一步调查取证,补充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以查清案件事实,充实案件证据。
4. 采取更加宽大的政策重新量刑。法院在二审中应当统筹考虑一审的量刑与上诉人提出的理由,对处罚进行重新酌定。一般应采取更加宽大的政策,根据罪行轻重及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减轻或免除部分刑罚。
5. 作出无罪、减轻处罚或发回重审的判决。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上诉理由成立,应作出无罪判决、减轻处罚判决或发回重审判决。减轻处罚判决可以减轻刑种、刑期或免除部分刑罚;发回重审判决应指明需要重新审查的问题,由原审法院依法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