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侵占彩票罪如何认定
答:
侵占彩票罪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点:
1. 行为主体必须是国有彩票的发行人、销售人或者兑奖人等,负有直接管理和保管彩票的义务。如果是其他人侵占彩票,不属于此罪名。
2. 客体必须是国家发行的彩票,包括开奖后未兑奖的中奖彩票和未开奖的彩票。如果侵占的不是国家彩票,则不构成此罪。
3. 行为方式必须是侵占,即无权占有。如果是暴力抢夺、盗窃彩票,则属于抢劫、盗窃罪。如果是收购、转让彩票,不属于侵占。
4. 目的要素是故意。侵占彩票人必须明知彩票不属于自己,但仍故意占有。如果是过失占有,则不构成此罪。
5. 彩票主要是指体育彩票、福利彩票等国家组织发行的公益性彩票,不包括公司或个人发行的商业性彩票。
6. 需要造成一定损失后果。如果占有彩票未造成损失,属于未遂罪,从轻或不予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罚会更重。
7. 需行为人对危害后果有预见。如果行为人明知占有彩票会造成损失但仍故意为之,属于直接故意;如果行为人应知道会造成损失但仍占有,属于间接故意。无预见后果者,可从轻处罚。
所以,侵占彩票罪的认定,必须同时具备特定的行为主体、客体、方式、目的、手段、预见后果等要素,缺一不可。这也是区别于其他罪名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