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医保报销不是本人可以报吗?

答:
医保报销原则上是由医保参保人员本人进行申请和办理的,但是也有特殊情况可以授权其他人代为报销:
1. 病重或身体状况欠佳无法亲自报销的,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代为报销。需要提供与本人同住一处的户口簿或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本人的委托书。
2. 未成年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由监护人代为报销。需要提供监护证明文件。
3. 遇紧急情况无法自理,可以由医院工作人员申请代为报销。医院需要出具无法自理的证明,并在报销后将有关文件邮寄会保参保人。
4. 个人办理不便或difficulty的例外情况,经过社会保险机构审核同意,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报销。需要提供双方的委托书。
除上述特殊情况外,医保报销费用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如果不是本人报销却又没有提供相关委托或证明文件,则有可能被社会保险机构拒绝受理或报销。建议如果本人无法亲自报销,尽量提前办理委托手续,并在报销时提供完整的证明文件,以免造成报销障碍。
总之,医保报销原则上应由本人报销,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代理人报销,关键是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不能自理或委托的合法性。如果事先无法办理委托,也要在报销时提供证明文件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