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发票过期了,还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答:
发票过期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相关规定判断:
1. 根据《增值税法》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进货发生的增值税,应当以销货发生的月份或者购进货物办理用品抵扣。这意味着进项税只能在发票有效期内抵扣。
2.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期为自开具之日起1年。这意味着进项税一般只能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年内抵扣。
3. 但是,考虑到某些特殊情况,《增值税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经税务机关批准,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允许累进或者延期抵扣进项税:
(1)货物购进但尚未销售或者生产经营用的设备尚未投入使用的;
(2)按照税法规定可以免税或者减税的项目产生的进项税;
(3)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业务需要的特殊情况。
4. 因此,如果发票在有效期内过期,但属于上述第三点规定的特殊情况,经税务机关批准,仍有可能延期抵扣进项税。但是,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已过有效期,相关进项税将不可抵扣。
综上,发票过期后,相关进项税一般不可抵扣。但是,如果属于税法规定的特殊情况,并得到税务机关批准,可申请延期抵扣发票过期后的进项税。但是否批准仍由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