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必须载明哪些事项?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中必须载明以下事项:
1. 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住所是公司设立机关登记注册的地址。
2. 公司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在公司章程中作特别声明。经营范围要涵盖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各项业务。
3. 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实收资本。
4.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应当详细列明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的期限或时间。
5. 机构及其产生办法和职权。有限责任公司的机构为股东会和董事会,章程中应当规定其产生办法和职权范围。
6.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产生,董事长usually担任法定代表人。
7. 公司存续期限。公司的存续期限一般为长期,但也可以是固定期限。
8. 公司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办法。会计制度应符合财会法规的规定,利润分配应依照法定程序和比例进行。
9. 公司解散和清算事项。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公司解散和清算时,应遵循相应的程序和原则。
10. 章程修改程序。章程修订应当依法履行决议和批准手续。
这些内容在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是必备条款,同时章程还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事项,但前述内容为最低要求,不可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