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厦门市二套公积金可贷多少?

答:
厦门市的二套公积金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1. 贷款对象:具有厦门市户籍的在职职工,已经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并已取得房屋登记证书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个人已经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可以视同首套住房。
2. 贷款用途:购买二套自住住房。
3. 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其中固定利率期不少于5年。
4. 贷款额度:二套住房贷款额度为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剩余期末余额的60%,不超过200万元。具体计算方法是取职工及其配偶本人首套公积金贷款剩余期末的余额,扣除首套住房之贷的总额,两者按60%的比例计算得出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且不超过200万元。
5. 利率:固定期内采用当年公积金计息方式。浮动期利率按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每年的1月1日调整一次。当前固定期利率为3.25%。
6.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还款来源为职工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 其他:二套住房还需与首套住房登记在同一户籍内,且首套住房贷款期满后方可申请。
所以,厦门市二套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达到200万元,需要根据你的首套公积金贷款情况具体计算,期限最长可以达到30年,利率比较低,但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需要了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