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行政审判审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遇到的问题

答:
行政审判审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会遇到以下几个问题:
1. 农村土地使用权属不清晰,耕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界定不明确,导致乱占建房行为难以认定和处理。需要花时间进行土地权属调查和确认。
2. 当事人会提出耕地建房是为了满足自身居住需要,属于被迫违法行为,请求宽大处理。这需要审理机关综合考虑当事人家庭经济情况和居住条件等因素,酌情处理。
3. 当事人会提出相关行政处罚太重,无法承受,请求减轻处罚。这需要审理机关根据具体违法情节和当事人承受能力等因素进行酌情处罚。
4. 相关政府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对该建房行为未能及时制止和处理,当事人会请求免责或减轻责任,将责任推卸给相关行政部门。这需要审理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责任归属。
5. 当事人会提出相关许可或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请求暂缓处罚。这需要审理机关判断当事人申辩理由是否成立,是否同意暂缓处罚。
6. 其他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会要求一并处理或影响自己权益,将案件复杂化。这需要审理机关谨慎处理,妥善协调各方关系。
综上,行政审判处理此类案件需要审理机关慎重判断,理清案件的权属、责任及利害关系,妥当运用行政裁量权,综合考虑社会公平正义与个人实际需要,作出恰当合理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