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下列哪些土地需要由国务院批准

答:
根据中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需要国务院批准征收的土地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特别是城市建设用地。这类土地的征收会影响城市规划和建设,所以需要国务院批准。
2. 基本农田的土地。基本农田是国家保护的耕地,征收会影响糧食生产能力,所以也需要国务院批准。
3. 林地、草原和其他自然生态用地。这些土地是国家重点保护对象,征收会影响生态平衡,需要国务院审定。
4. 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部队使用的土地。这类土地的产权归属比较特殊,涉及国有资产,所以征收也需要国务院批准。
5. 其他需要批准的土地。如占用矿产资源、境外投资项目用地等,根据法律规定也需要报国务院审批。
综上,需要由国务院批准征收的土地主要是城市建设用地、基本农田、生态用地、国有土地等特殊用途的土地。这是因为这些土地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重要作用,征收会带来较大影响,涉及较高层级的决策,所以需要国务院审批。如果征收的土地不属于上述范围,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
希望上述解释能够详尽地回答您的问题。如果还需要补充其他方面的内容,请再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