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国务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区别
答:
国务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都是中国的重要国家机关,但两者之间有较大的区别:
1. 地位不同:国务院是中国的行政机关,负责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国的立法机关,负责制定和修改法律、监督法律的实施。所以国务院处于从属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处于领导地位。
2. 职权不同:国务院的主要职权是行政职权,负责实施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权是立法职权,有权制定和修改法律、解释法律,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3. 组成不同: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等组成;全国人大常委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委员由全国人大代表中选举产生。
4. 任期不同:国务院总理和国务委员任期与全国人大代表任期相同,每届任期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任期为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每届任期5年。
5. 议事方式不同:国务院实行集体协商议事,由总理主持国务院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实行以主任委员为主席的委员会议事方式,全体委员一人一票进行表决。
所以,总体来说,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地位、职权、组成、任期等方面都有较大差异。但两者又存在密切的联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共同推进国家政治体制改革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