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上游企业开采石灰石产生的土渣卖给下游企业用于回填 请问上游企业用交资源税吗
答:
关于上游企业开采石灰石产生的土渣卖给下游企业用于回填是否需要交资源税,可以这样分析:
1. 根据我国的税收政策,资源税主要针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征收。石灰石属于矿产资源,企业开采石灰石的行为应当缴纳资源税。
2. 但是,上游企业开采石灰石产生的土渣(副产品)如果直接出售给下游企业用于回填利用,属于石灰石资源的综合利用行为,不属于资源的最终消耗或损耗。根据我国资源税征收范围的规定,此类综合利用不在资源税征税范围。
3. 也就是说,上游企业出售土渣给下游企业用于回填,属于石灰石资源的再生使用,不构成资源的消耗或损耗,所以这部分土渣的转让交易并不需要缴纳资源税。资源税主要针对资源的开采和消耗行为进行征税。
4. 但是,如果上游企业自行处理或处理后废弃石灰石土渣,或者下游企业取得土渣后并未全部用于回填利用,Bet货用于其他用途并消耗或损耗了部分资源,则这部分资源的损耗应根据资源税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所以,总的判断是:如果上游企业出售的石灰石土渣全部由下游企业用于回填利用,属于资源的再生使用,不需要缴纳资源税。但如果资源土渣被消耗或损耗了,则需要按规定交资源税。资源税的征收主要还是以资源开采和实际消耗为依据。